更好发挥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并告诫全党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的宽广胸怀,为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进一步做好民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源自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互相监督的长期丰富实践,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创造和重要制度安排,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协成立伊始,就把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自身也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互相监督的重要平台。人民政协职能调整后,毛泽东同志更是将“提意见”列为人民政协五大任务之一,明确肯定人民政协的监督作用。改革开放之初,全国政协五届五次会议首次把民主监督写进政协章程,并将其作为人民政协主要职能之一。
近些年来,各级人民政协适应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更加重视履行民主监督职能,采取许多新举措,不断取得新成效。完成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也需要人民政协更好发挥民主监督作用。人民政协要踔厉奋发、不辱使命,扎实推进民主监督工作。要准确把握民主监督性质特点。它是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目的是协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要不断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在知情明政、协调沟通、办理反馈、权益保障等各环节积极探索、把成熟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要切实提高民主监督质量成效。坚持形式与内容相匹配,开展民主监督同履行政治协商、参政议政职能相结合,同凝聚共识工作相结合,融协商、监督、参与、合作、凝聚共识于一体,监在点子上,督在关键处。
历史昭示未来,征程未有穷期。中共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人民政协舞台广阔、大有可为。在充满光荣和梦想的新征程上,人民政协要赓续光荣传统,发挥自身优势,强化问题导向,精准聚力发力,有效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开展民主监督,为同心共圆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字来源:中国政协杂志